张哥在打量江起慕时,江起慕也在不动声色打量着对方。
张哥约莫三十五、六岁,比他们都年长,身材不算高大,长相也不算出色,但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透着精明干练,他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西裤,手腕上戴着一块老式上海表,整个人透着股实干家的气质。
“坐。”张哥示意二人落座,“之前听贺乾说找了个合伙人,我还以为是跟他一样的货车司机。”他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江起慕,“小兄弟看着不像干这行的,之前是做什么的?”
贺乾抢着回答:“张哥,小慕跟我可不一样,他可是复大的高材生!”
“复大的?那咱们还是校友呢!”张哥爽朗地笑了起来,眼角的皱纹舒展开来,“看你年纪不大,毕业了吗?”
江起慕微微一怔,他没想到张哥也是复旦毕业的,瞥了眼同样一脸惊讶的贺乾,他平静道:“原本今年毕业,因为家里出了些事,我休学了。”
他语气平静,却让贺乾惊讶地看了他一眼,江起慕向来不愿提家里的事,今天却主动说了出来。
江家的事要打听并不难,所以江起慕没打算瞒着或者说谎,既然要成为合作伙伴,那还不如坦荡一点好。
张哥闻言,嘴角的笑意更深了几分:“年轻人遇到挫折未必是坏事,家道中落,跌入谷底,反而能让人学会反思,懂得变通,很多人的成长都是这么来的。”他点燃一支烟,目光炯炯地看着江起慕,“你年纪轻轻就能放下面子,又有过人的洞察力,就凭这两点,将来的成就绝不会在我和贺乾之下。”
这番话让江起慕心头一震。
自出事以来,虽然有亲戚好友帮忙,但大部分时候都是他一个人扛着。
看着父亲好端端的一个人变成植物人,怎么叫都醒不过来,亲戚好友也从一开始的全力抢救,到后面有不少亲戚都当面让他放弃,可他怎么可能会放弃呢?那可是生他养他的父亲,若是真的放弃了,他们这个家也就散了。
而母亲那边,以前还偶尔能认出他,可现在整日陷在惶恐中,每次去精神病院都看到她癫狂自残的样子。家里出事时,那户人家前后拿了两次赔偿金还不罢休,不仅三番四次跑到家里砸东西,还跑到学校贴大字报,说他妈是疯子,要他杀人偿命,他被逼得没办法,加上两边医院都需要钱,索性休学。
一开始他白天在医院照顾父亲,晚上去摆地摊,整个人像个上了发条的机器,二十四小时不停地转着,睡觉都成了件奢侈的事,累得整个人都是麻木的,连痛都感觉不到了。
自父亲出事以来,他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评价——不是同情,不是怜悯,而是实实在在的认可。
“谢谢张哥。”江起慕压下心中翻涌的情绪,直入主题道,“张哥这次叫我们来,应该不只是为了夸我吧?”
张哥哈哈大笑了两声:“痛快!那我就直说了。我公司有两条运输线,一条走广东,一条跑江浙,人脉、运输我都能搞定,跟你们合作,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。”
贺乾激动得差点站起来,但在江起慕的眼神示意下又坐了回去,嘴巴也立即闭上。
江起慕沉吟片刻说:“张哥,我有个疑问。”
“你说。”
“以张哥的实力,人脉、运输、资金都不缺,大可选择自己干,为什么还要选择跟我们合作?”
张哥闻言,眼中闪过赞赏的神色:“好问题!”他谈了谈手里的烟灰,“说实话,我们确实可以单干——租个门面,雇几个伙计,照你们的模式来一套,并不是什么难事。”
他目光闪着锐利的光芒,看向两人说:“但我最近在筹备开辟北京的运输线,我没太多的时间和心思放在这方面,况且以我的经验,眼下这波物价上涨不会持续太久。”
张哥坦率地摊开手:“我对倒卖这行不算精通,也不想长期做,但这么好的赚钱机会摆在眼前,不赚实在说不过去。”他看向江起慕,“所以,我选择跟你们合作。”
“还有其他问题吗?”张哥饶有兴致地追问,“有什么疑虑尽管提出来。”
他暗自打量着眼前这个年轻人。一般人遇到这样的合作机会,早就喜形于色了,可江起慕从始至终都保持着令人惊讶的冷静,更难得的是,这个商机最初还是他发现的。
张哥眼中的赞赏之色愈发明显——这个年轻人,绝非池中之物啊。
江起慕听完这番推心置腹的话,最后一个疑问也解开了。
他站起身,郑重地伸出手:“张哥,合作愉快。”
“哈哈哈,好好,祝我们合作愉快!”张哥爽朗大笑,起身握住江起慕的手。
贺乾也连忙跟着站起来。
接下来的时间里,三人就具体合作细节展开讨论:出资比例、利润分成、责任划分……等等一系列的问题。
在江起慕的坚持下,他们当场拟定了三份正式合同。
当三人的签名和鲜红的手印落在纸上时,这场合作正式敲定。
张哥亲自将两人送到公司门口,临别时,他像长辈般抬手拍了拍江起慕的肩膀,语重心长道:“不管将来作何打算,这单买卖做完后,你得回学校把学业完成。”
江起慕迎着张哥关切的目光,郑重地点了点头:“谢谢张哥,我一定会的。”
休学是无奈之举,他肯定会回学校把学业完成,如果他爸醒过来,肯定也不想看到他半途而废。
此时,连日阴雨的上海终于放晴,一束阳光穿透厚厚的云层,将三人笼罩在温暖的金色光芒中。远处天边,一道绚丽的彩虹横跨天际,仿佛在诉说“阳光总在风雨后”着真理。
江起慕看着拿到彩虹,嘴角不着痕迹往上扬了扬。
***
李兰之这边,坐了三十六个小时的火车回到广州,因为这次江起慕给她买的卧铺,比去时要舒坦很多,总算没再出现腿脚僵硬、腰酸背痛的情况。
刚回到大院,路过杂货店时,就被眼尖的钱母一把拉住了:“兰之,你可算回来了!听常欢说你去外省探亲了?”
李兰之含糊应了一声,天气太热了,她才走了十几分钟的路,便热得满头大汗。
钱母看她风尘仆仆的样子,转身从冰柜里冒着凉气的沙士汽水,又顺手拿了根五羊雪糕:“快解解暑,这大热天的。”
“汽水就行,雪糕你留着卖。”李兰之说着就要掏钱。
钱母一把按住她的手:“跟我还客气啥!”
两人推让了几个来回,最后李兰之只好作罢。
刚喝了一口,钱母就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:“你这两天不在,可错过了一场好戏!你家楼下的苏家,两个儿媳妇闹矛盾,差点弄出人命来!”
李兰之惊得呛了一口:“怎么回事?”
有只苍蝇飞了进来,钱母赶紧拿起蒲扇驱赶,一边绘声绘色说:“秀妍前阵子扭伤了腰没办法干家务活,家里虽然有两个儿媳妇,但一个懒一个傻,一大堆的衣服堆着没人洗。这不,前两天志谦让人抬了台洗衣机回来,本来是件好事,谁知姜珊却说洗衣机的钱是他们大房出的,不给二房用,志辉媳妇大着肚子去井边洗衣服,差点没掉井里,当晚她二哥就带人来把洗衣机砸了个稀巴烂,要不是街坊邻居拦着,怕是要出人命!”
李兰之听得心惊肉跳:“怎么就闹得这么严重?一大家子住着,哪能分这么清楚?”
钱母附和道:“可不是嘛!”要我说就是志谦媳妇太霸道了,洗衣机买回来不就是大家一起用的吗?要这么分的话,那还是一家人吗?”
“后来呢?姜珊不是有三个哥哥吗?没来闹事?”李兰之追问道。
钱母摇摇头:“来了是来了,可没敢闹。你是没看见志辉媳妇她二哥带的那帮人,一个个凶神恶煞的,谁敢惹啊!昨天志谦就带着一家子搬出去了。”
“搬出去了?”李兰之有些意外。
“听说是搬到石油公司的宿舍去了。”钱母补充道。
李兰之长叹一声:“分开住也好,不住一起矛盾少了,至少兄弟情分还能保住。就是没想到咱们这栋楼里,最先分家的会是苏家。”她话锋一转,“对了,服装店那边怎么样?常欢和广安没偷懒吧?”
提起儿子和准儿媳,钱母顿时眉开眼笑:“勤快着呢!天天准时开门,生意也不错。”
听到这里,李兰之总算放下心来。
两人又闲聊了几句家常,她才拎着行李往家走去。
刚走到十八栋楼下,远远就看见罗晓雪蹲在乔木树下,仰着脑袋不知在看什么,走近了才发现,她脸上还脏了一大块。
“晓雪,看什么呢这么入迷?”李兰之轻声问道。
罗晓雪转过头来,脸上绽开一个天真无邪的笑容:“婶婶,我在看知了呢!它们叫得太吵了,吵得我和宝宝都睡不着午觉。”
她说着,还轻轻拍了拍自己隆起的肚子。
李兰之看着她清澈的眼神,又瞥了眼她明显凸起的孕肚,心里不由一阵惋惜,这么个单纯的好姑娘,怎么偏偏是个傻子,她往屋里瞅了一眼问道:“你婆婆呢?在里头吗?”
罗晓雪摇摇头:“婆婆不在家。”
李兰之从怀里掏出手帕给她擦了擦脸,又叮嘱道:“天这么热,在外头待久了容易中暑,快进屋去吧。”
罗晓雪虽然心智像个孩子,但最是听话乖巧,她点点头,蹦蹦跳跳地回屋去了。
今天是周日,工厂休息,可刘秀妍却不在家,直到晚上李兰之去苏家送些点心,才知道她是去石油公司看孙子了。
刘秀妍虽然不待见大儿媳姜珊,却把大孙子嘉瑞当心肝宝贝疼,自从苏志谦一家搬出去后,家里就剩她和罗晓雪婆媳二人,她得空就往石油公司跑。
想起江起慕的提醒,李兰之对刘秀妍说:“我有个亲戚说这两年粮价一直在涨,担心后面会更贵,让我趁现在多囤些粮食,以免后面抢起来买不到,我打算明天去买些回来,你要不要一起去?”
刘秀妍听完,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她:“兰之啊,你都这个岁数了,怎么还这么容易听信谣言?现在又不是六十年代那会儿。改革开放这么多年,广州城里大商场开了那么多家,连外国货都能随便买,怎么可能买不到粮食?就算涨价,顶多也就是贵个几分几毛的,政府还能眼睁睁看着我们老百姓挨饿不成?”
李兰之没想到自己一番好心的提醒,却换来一顿数落,心里顿时很不是滋味,她也不想多说什么,放下点心便转身走了。
从苏家出来,她心里还憋着一口气,本想直接回家去,刘秀妍都这态度,谁知道去朱家会不会也碰一鼻子灰?
可转念一想,若真如江起慕所说粮价大涨,到时候买粮食得多花不少冤枉钱,这些年常家遇到困难,朱家都是第一个出来帮忙,不提醒一声实在说不过去。
思来想去,她还是决定去跟朱六婶说说。
朱六婶是经历过饥荒的人,最明白粮食的金贵。
一听这话立即点头:“是这个理!明天我就跟你一道去买些粮食回来囤着,就算后面没涨价,横竖都是要吃的,总不会糟蹋了。”说着她四下张望一番,压低嗓门道,“不过这话可不能到处说,当心有人告你造谣生事,到时候居委会找上门就麻烦了。”
李兰之会意地点头:“六婶放心,除了你们几家相熟的,我绝不往外传。”
晚上吃完饭,李兰之委婉跟常欢说了物价上涨的时,让她提醒钱家可以多囤点货和粮食,钱家是开杂货店的,囤了货就算物价没上涨,也不用担心卖不出去。
常欢这会儿躺在床上,睡得四仰八叉,随口应道:“知道了,我明天就跟广安说。”说着就抱怨了起来,“原以为当老板多自在呢,想干就干想歇就歇,哪知道比给人打工还累!”
这跟她当初想象的截然不同。
她曾以为,自己开店当老板就能随心所欲,想什么时候上班就什么时候上班,结果每天天不亮就得开门,忙到深夜才能打烊,连个喘气的工夫都没有。
起初她觉得每天都能试穿不同的新衣服,觉得新鲜又好玩,可新鲜劲一过,她很快就觉得没意思了,而且现在天气这么热门,稍微动一下就是一身的汗,这么热的天衣服换来换去,那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,而且有些衣服一旦留下汗渍就不好卖了。
更别提那些琐事——理货、进货、退货、记账,还得操心销路,桩桩件件都让人头疼。
她突然有些怀念当初在医院的日子。
李兰之对常欢的抱怨丝毫不意外:“我早就跟你说过,自己当老板没那么轻松,比起打工只要干好自己那份工作,当老板却是样样都要亲力亲为,少做一样都不行,你看我这些年,除了生病,哪天不是起早贪黑?”她把常欢踢得东一只西一只的鞋子放好,“做生意和上班不一样,放假就等于没收入,不过既然已经开始了,后悔也没用,只能咬牙坚持,等做出成绩来就好了。”
常欢眼睛一亮:“做出成绩就能休息了?”
“不能!”李兰之毫不留情地戳破她的幻想,“除非病得起不来,要不然天上下刀子,你们也得去开店。”
常欢哀嚎一声倒在床上,泄愤似的踢着腿:“还是常美最幸福,当老师每年都有寒暑假!早知道当年我就多努力一点……”
李兰之打断她的抱怨:“别忘了,当初是你说不想当老师的,你说当老师很无趣。”
常欢被噎得再也说不出话来。
人果然得受过社会的毒打才会明白,可惜世上没有后*悔药。
第二天一早,李兰之就和朱六婶去粮店采购。
这一看不要紧,大米价格比上个月又涨了两毛钱一斤,两人对视一眼,立即拿出粮本,把当月的粮油全买了,另外又买了不少梅菜、冬菇和木耳等耐储存的干货。
不过这么点粮食显然是不够的,可这时候的粮食还是由政府统一供应,李兰之和朱家都没办法弄到粮食,李兰之想了想,只好拜托严豫这个女婿帮忙。
严家是做生意的,人脉广,没几天,便给李兰之和朱家各自弄来了几百斤的大米。
为了避开大院里其他人的目光,她们特意嘱咐严豫让人傍晚时分送过来,这个点各家各户都在准备晚饭,不会有人注意到。
可同住一栋楼的刘秀妍还是撞见了这一幕。